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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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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时间:2018-12-13   阅读次数:  打印本文

为加强实验材料、易耗品和低值品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大学实验材料、易耗品和低值品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具体实验材料、易耗品和低值品范围与分类见规定,其他教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是指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低值易耗材料和实验汽车用油等。

二、采购流程

申购人按要求填写《教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申购单》(附),申购单需申购人签字,经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采购一般通过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方法进行,无法网上采购的可直接购买。采购完成后凭申购单、发票和报销凭证汇总表,由申购人、验收人和主管院长签字后,由申购人去财务处报销还款。


附:教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申购单

申请人               申请内容            申请日期 201        

申请用途(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采购方法


























合计人民币(大写)                            


采购人付款信息


采购人借款信息

借款人姓名            


借款金额


主管院长:                 实验室主任:                   申请人:







注意事项

1、教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是指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低值易耗材料和实验汽车用油等;

2、教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申购单由申购人如实填写;

3、申购单需申购人签字,经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

4、采购一般通过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方法进行,无法网上采购的可直接购买;

5、采购费用一般先由采购人用个人公务卡进行支付,报销后返回公务卡;

6、无法用公务卡支付的可以先借款再采购,报销后还款;

7、采购完成后凭申购单、发票和报销凭证汇总表,由申购人、验收人和主管院长签字后,由申购人去财务处报销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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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0511-88797620转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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