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
更多>>
通知公告ANNOUNCEMENT
下载中心DOWNLOAD CENTER
安全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安全管理制度 >> 正文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

时间:2019-05-27   阅读次数:  打印本文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相关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对所负责的责任区域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

2.学院责任区域及安全检查区域为汽车学院大楼一楼、二楼,内燃机实验室,汽车工程研究院和平房区域。

3.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4.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二、安全责任人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所属各实验室和实验区域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属实验室和实验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2.每周至少一次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全面安全自查。

3.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环境与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工作状态,用水用电安全,化学试剂存放与管理,气体钢瓶使用规范,试验燃油存储与使用,加热设备(水浴炉、烘箱等)使用规范,实验区域和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安全检查过程中,由安全责任人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的内容及隐患,检查记录上必须由安全责任人签字;安全检查记录本应妥善保管,以备学校和学院抽查。

5.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实验人员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中心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6.应积极配合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被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积极配合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

7.对于因教学或科研需求而实际使用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安全责任人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实验人员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三、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

1.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由中心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汽车工程研究院安全负责人组成。

2.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中心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等各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3.每周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全院各实验室进行集中安全巡查。

4.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环境与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工作状态,用水用电安全,化学试剂存放与管理,气体钢瓶使用规范,试验燃油存储与使用,加热设备(水浴炉、烘箱等)使用规范,实验区域和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5.实验室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的内容及隐患,检查记录上必须由安全检查小组人员签字。

6.对于检查发现的实验室和实验区域存在问题,及时通知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对严重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将进行通报,并以整改意见书通知相关实验室负责人。

7.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院和上报学校。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

                                                                  2019年3月27日















 



   



 

下一篇:

没有了

  •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 电  话:0511-88797620转2222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