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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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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国有资产验收保管登记办法

时间:2016-01-13   阅读次数:  打印本文

根据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使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入库国有资产的需要,结合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学院所有国有资产保管人在办理国有资产的验收、登记、入库和保管手续时,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仪器设备的范围和计价

凡符合下列规定的仪器设备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1、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办公设备。

2、单价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的仪器设备。

3、所有家具。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国有资产保管登记表》,提供电子文档,并将电子文档发到xuling@ujs.edu.cn电子邮箱。

2、学校采购的仪器设备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自购仪器设备,需提供仪器设备的数码照片一套,并附《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国有资产保管登记表》电子文档内。

3、二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提供《江苏大学仪器设备技术验收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二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可直接在《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国有资产保管登记表》上填写验收人姓名。

4、学校采购的仪器设备和家具需提供采购合同或采购清单(复印件一份)、发票和仪器设备、家具装箱清单。

5、自购的仪器设备和家具需提供采购合同或采购清单(复印件一份)、发票和签字后的《江苏大学报销凭证汇总表》。

6、除横向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外,其他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需提供所有仪器设备的文字资料复印件(包括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等)和设备软件拷贝(包括软件安装盘和电子文档资料盘等)。

三.资产登记入库程序

1、登记:资产保管人或经办人在学院资产管理员处核对需提供的材料和资料,并由学院资产管理员进行入库登记。

2、审核:由学院资产管理员办理学校设备处设备或后勤处家具的资产归口审核手续。

3、签字:资产保管人和经办人在《固定资产入库单》和《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国有资产保管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报销:资产保管人或经办人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记账归档和报销手续。

 

附表:

    1、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国有资产(设备)保管登记表

    2、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国有资产(家具)保管登记表

 

  •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 电  话:0511-88797620转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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